通辽市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11:36

信息来源:

通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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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辽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公开规范化;聚焦社会评议,促使公开常态化;多维度发力,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公开优质化。现将通辽市教育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统计总结,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辽市教育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教育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教育动态信息,提高公众对教育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政府部门网站、“通辽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保证每日更新信息3-4条。截至目前,网站更新信息2374条,公众号更新信息1398条。概况类信息更新7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近2000条,目录信息更新253条,网站专栏信息更新38条,解读信息发布19条,回应社会热点问题1次。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做到公共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信件。经本机关审查已将相关信息公开,并答复该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定具体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批、反馈,及时清理、标注失效文件工作。依据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设定,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教育局官网和教育新媒体等网络平台,重点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网站建设,把市教育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着力打造“通辽教育”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保障。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存在稍落后于实时信息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创新不够,对规范性文件缺乏音频视频解读,吸引力和创新力不足。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抓住重点、明确内容、落实举措。一是责成专人专班及时清理、标注失效文件,确保公开信息与实时信息完全统一。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及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加强指导,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夯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提高信息发布工作水平。增强信息保密和安全意识,强化信息日常管理和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及时规范。三是守正创新,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剖析研究勇于创新形式,采用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2023年1月16日